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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礼论学 | “忠恕”能否贯夫子之道?

泰顺县文礼书院 文礼书院 2021-07-04




编者按:


每周五,文礼书院学生跟随徐龙飞教授学习四书集注。下文为徐教授与季谦先生讨论四书集注之文字录入稿。

徐龙飞教授(左一)与季谦先生在文礼书院教学楼前合影

徐教授:先生好!上周我跟同学们上四书集注课,讲到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那一章。在准备的时候我思考到一个问题,也给同学们讲了,但没有完全把握,所以请教一下先生。

曾子说“忠恕”的“忠”,集注上包括朱子和程子都认为是“忠”为体,“恕”为用。我看程子有一个趋向是把“忠”等同于“诚”。因为他引用“维天之命,於穆不已”,那其实应该是讲“诚”的,程子用来解释“忠”。所以我就给同学们讲了我的理解,就是这个“忠”不能等同于诚,“忠”不能为体。想再请先生讲一讲,看这样理解是不是可以。
 
季谦先生:这是收放之间的问题。所有德目都是相通的,如果追究其本,再从本说下来,就每一个分德都可以涵盖所有的德。譬如吾人常以仁为总德,可涵摄各种分德。但如果就着其他的分德而上推,也都可以作为总德,从此下贯,也可以涵摄其他分德。所以一个德目,视为总视为分,是可以吞吐的,并没有什么对或错。只是如果不是经常的共识,而想创新使用的人,必需先有自己的了解,然后加以说明,让别人也了解,才可以。尤其关于实践的问题,本即不是逻辑知识的推演,而是属于生命的体贴。体贴得深,任何一个分德它都通于最高的道,再从道往下贯,它也就涵盖了全德。这也就是孟子以仁统四端而阳明以智统四端,都可以自圆其说的道理。

讲到忠恕,曾子以忠恕来贯夫子之道,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但《中庸》说“忠恕违道不远”,既然只是违道不远,则忠恕就不是道之本身了。所以程子特别注意两处忠恕的区别,说“忠者天道,恕者人道;忠者无妄,恕者所以行乎忠也;忠者体,恕者用;大本达道也。此与违道不远异者,动以天尔。”又说:“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忠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恕也。"其意一方面是从道德的实践说忠为体恕为用,而此道德之体是未发之中,其用是已发之和,所以“忠”是出自于天命之“性”,可上通于“天道”。另一方面是从“道德的形而上学”层面说,把“忠德”直接上提至天道,等同于《诗经》於穆不已之大本,等同于《中庸》“生物不测”之诚德之“体”,而“恕”乃由此“天道”之体所开出之阴阳造化之“用”,则“恕”也有了《易传》“乾道变化,各正性命”的形上意义。那么忠跟恕都上提为道,是道之体性与道之显现了。当然,一般对“忠恕”两字的用法,毕竟是在现实的表现为常见,譬如朱子解“忠、恕”为“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都在道德实践层面说的话。所以《中庸》说“违道不远”的忠恕之意,是比较容易了解的,这就是所谓的“力行近乎仁”啊。既然在“力行”中,就有困知勉行的意思,就不是仁者的“安仁”境界。

而且因为曾子的狷者性格及其朴质的言行常带有困知勉行的意思,所以我们也很容易从困知勉行来理解这时曾子一以贯之的忠恕,把这一以贯之的忠恕理解为只是“人之道”,而不是“天之道”。但照理说,那能贯夫子之道的,应该是从天德下贯才是,所以,这时,忠恕在曾子的心目中,应该不仅是仁德之德,亦是天道之道了。而忠恕两者又可分内外,则“忠”就可以视之为总体人德天德之体,“恕”就可以视之为总体人德天德之用了。果真这样通上去又澈下来的话,曾子就是一个得道者、悟道者、传道者,且是一个本体工夫一齐打通的圆教者了。但如果不能这样通澈,则曾子对超越的道体之意会,就有所隔阂,有所减弱了。也就是曾子只一贯了夫子的人之道,未能一贯到夫子的天之道,所以阳明就可以说:“颜子没,而圣学亡。”
 
徐教授:我上节课跟同学们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就是曾子对道体的把握还稍嫌不足。

季谦先生:这也是阳明的意思,尤其王龙溪说的更直白,更不客气了。所以我说这是吞吐之间。曾子之一贯,如果往上推的话,也可以说它通于道了。只是曾子一往重工夫,重工夫不见得就必不通于道,重工夫者如果真的能就眼前的工夫而往上溯其根源,终亦必通于道。但曾子这种重工夫的教法中,毕竟不以道体为首出,而以工夫为首出,于是呑吐轻重之间,或许就透露了一些不同的消息。我们从程朱陆王之辩,也不难看出其中有一种倚轻倚重的意思。后儒把握到了这些轻重的意思,确定而论之,就可以分出派别之不同。
 
徐教授:集注上是从体用上来说,我也是从这个思路来思考这个问题,我的一个体会是“忠”是不能做体的。

季谦先生:哦,未必如此说。如果只就着“忠、恕”两者分“体、用”的话,那必定是忠为体、恕为用。至于“忠”能不能作为天道总体之体或道德总体之体,那是另外一回事。它如只对“恕”而言为恕之体,那是可以的。
 
徐教授:我想进一步请教先生的,就是对于整个儒家的道德之体来说,我总是隐约感觉忠是不能为体的。

季谦先生:毕竟儒家多从现实的道德之表现而立言,至于那“德目”有没有上通于超越的根源,在经典文本上往往没有立即做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所以留下了许多解释的空间。从一般对“忠”本身的理解,不能不说它也是人的仁心之表现,但它的深度可能还不及四端——四端的灵明度是很透达的,尤其是恻隐和是非两端,其清明和深远的度数是很高的,也就是似乎从这两端一下就贯澈到性天之际。但说到“忠”这个德目,如果没有什么先行的规范的话,忠有些时候还会坏事。(徐:所以忠必须还是要以义为基础的)是的,尤其是如果从社会、政治上考虑的话,只提出个“忠”,而没有说忠于什么,是“尽己之谓忠”之忠呢?还是奴仆之忠于主人之忠呢?范围很大,所以容易让人犯糊涂。

如果忠是忠于道,而忠于道又很透彻,那忠当然也可以视为天德的直接表现。因为“忠”这个辞义在惯用的义理层次上属于比较低端,但亦不妨碍随人向高处解释,所以我说其中可以吞吐。如果你刻意把它收上来,让它直通本源,那当然不仅可作为“恕”之体,也是可以作为道体之体的。

我最近在文礼书院,也有学生对这议题起反应,有一个学生把这一章解得还蛮有意思。他说:曾子既为重要弟子,本来应该对夫子之道是有很深的体会的,他的“忠恕”一贯之说,是在子出以后,门人追问“何谓也”的答语,他为了怕那些门人听不懂,所以姑且从日常的工夫上讲,不从高明的本体上讲,好让诸门人小子都可以渐进于夫子之道。

这样,“体、用”就可以有两层说法,先就大的层次说,忠是天道本体之体,而恕是本体之用,也就是所谓“忠者天道,恕者人道;忠者无妄,恕者所以行乎忠也”。然后再就着人道这一层来说,也就是现实人生的实践层次说,忠是实践之体,恕是实践之用。所以,看你把“忠”放在什么层次,如果放在现实层,虽也可以说是道德实践之体,但不能作为最后的道体之体,那就是《中庸》的“忠恕违道不远”的忠恕,则你说“忠恕不足以作体”的观感是对的。但如果要承认曾子是悟道者、传道者、圆教者,则那贯通夫子之道的“忠恕”,是从最高的人道通于天道说下来,则忠就不仅可以作实践工夫之体,也可以作天地创生之体了。所以,判定一个道理,只要把自己的系统讲清楚,随人去体会,都是可以的。
 
徐教授:还有这个“忠”如果等同于“诚”的话,“诚”是可以做体的。

季谦先生:是的,如果“诚”上通于道,当然诚可以做体。但诚也有两层意义,一个是自诚明的“诚者,天之道也”,一个是自明诚的“诚之者,人之道也”。然后《中庸》又说诚明可以相生,所谓“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自从《中庸》这样讲诚以后,“诚”字在后儒的论述中,就常通于道体了。

其实,“诚”字的本义,是“信也”,引申为“真也”、“实也”、“无伪也”,它本来也是日常实践的工夫语,所谓“诚之”,“诚”本身就是一种工夫;只是“明则诚矣”,可以从“明”说到“诚”,从工夫说本体,但此实践之“诚”总还带着强烈的工夫义。《中庸》说诚,是上下通的。所以,我总是把《中庸》一篇看成是已经由人道之实践而贯通了天道之奥秘以后再综合起来讲的圆满之教。就好像“天命之谓性”之性,本来也是天道创生经阴阳变化而成的“质地”。所以讲到“性”,本是在存在的现实中讲的,“性”之最初意涵是很“朴素而实在”的。到了《中庸》说“天命之谓性”之句,才一下子把性跟天命贯通起来。

但这个贯通,你说是从性说上去,还是从天命说下来呢?从文句脉络看,好像是从天命说下来。《中庸》这样开篇,用了天、道、性,命等词语,明显是形而上的词语,而《中庸》后半段大讲“诚”字,往往也是直接就着天德或者关联着天德讲。但刚才说过,最初一般使用“诚”这个观念,基本上是形而下的现实人生中的概念,顶多可说是仁的一个分德。但《中庸》把诚字的义理层次往上提,明显地具有形上的创生之体的意义,所以,我认为《中庸》一篇是把人德天德贯通以后的论述。劳思光先生曾说“天命之谓性”是独断语,是由“气化宇宙论中心”讲道德,从这点上,他认为《中庸》不是先秦的典籍,是秦汉以后吸收了阴阳家思想的作品。其实,他只引用了《中庸》开篇的这一句,就下判断,是不周到的。我们如果把《中庸》整篇读下来,便很容易发现它是一个圆满的说法,它讲“诚”是上下讲,尤其偏重天道而讲,“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可见它是以“诚”作为本体语,而以“诚之”作为工夫语。所以《中庸》的“诚”是可以做体,也可以做用的,而这个体可以是天德创生之体,所谓“不诚无物”,所谓“其为物不二,则其生物不测”,就把诚从道德的工夫语上提为创生的本体语了。那就是阳明所说的“无声无臭独知时,此是乾坤万有基”的“基”。

你现在怀疑曾子这个“忠恕”之“忠”是不是也能够以工夫语作本体语?我说,你如果用《中庸》的系统来解曾子,那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我们又要把曾子跟颜回比,可能会把曾子挤下一格,就是不承认曾子会把“忠”配着“於穆不已”之“诚”来讲。你认为忠的意义,还不够“诚”那样的高度。但,“诚”这个概念本来也只是人间的诚意,是从人的“感情”之实在处讲起,自从《中庸》以后,才上升到最高的位阶,可以作为最高本体的概念。所以,我们在这里也可以说解“诚”之义,是在吞吐之间。其或上或下,千古以来,就看各人体会了。

从哲学的眼光来看,只要系统自己明白就可以,怎么讲都是对的,因为你可以自我解释。但如果系统不明的话,怎么讲都是错的,因为自己也不明不白。孟子所谓“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如果没有昭昭的系统之明,有的人往往只取一端而不自知,一下讲出来,则众说纷纭,引生了各种的见解和讨论,而越辩越不明,都是很无谓的。

总之,“忠”是体不是体?就是要明白自己是站在什么分位上讲话,明白了之后,就可以随意讲了。如果把曾子之意提高,就说这个忠是忠于道,忠是直接从道上说,只是工夫的意思重了些,在曾子的心中,“忠”是通于道的。这样,曾子就是悟道者、传道者、圆教者。但如果曾子只以人德之“忠”,就是以现实之体为体,那就于道体有所不透。对于道体不透,我们就可以说曾子不足以传道,故阳明说“颜子没,而圣学亡”是儒门真实的写照,其中有很深的感慨。所以,这一章要如何解,关系是很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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